2013-03-31
在愛裡遇見復活主
王武聰牧師

早台禮拜DVD及CD,請洽本教會行政辦公室。

經文:約翰福音20:1-10,馬可福音16:9
引言:
1.第一個相信耶穌復活的人是誰?為何他只看見空墳墓(還沒看見復活的耶穌)就相信呢?(約翰福音20:3-9)
2.第一個遇見復活耶穌的是誰?復活的耶穌首先向他顯現,他怎麼有這麼大的福份?(馬可16:9)

一、約翰因著愛相信耶穌復活
彼得和約翰聽見抹大拉的馬利亞說安葬耶穌的墳墓空了,兩人像在賽跑一樣趕緊要去看個究竟。約翰先到墓地,但他等候彼得,讓年長的彼得先進墓穴,彼得看見「細麻布還放在那裏,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,是另在一處捲著。」(約翰福音20:67),彼得無法理解,無法想像墳墓為什麼空了,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,彼得用他的眼睛、頭腦、理性來看空墳墓,只有更多的納悶、困惑、不解,當然無法體會復活的奧秘。

然而,「耶穌所愛的門徒」―約翰,跟著彼得進墓穴,卻「看見就信了」(約翰福音20:8)儘管經文並沒有告訴我們約翰到底相信什麼,但從他緊接著說「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,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。」(約翰福音20:9)很顯然,約翰雖然只看見空墳墓,但他卻馬上相信耶穌復活了。他成了第一個相信耶穌復活的人。

約翰和彼得不一樣的地方,乃是約翰用他的心去看空墳墓,並以他對耶穌的愛,且深信他也是耶穌所愛的門徒去相信耶穌所說:「必要從死裡復活」的話,兩人在互愛中彼此信任。當約翰深知耶穌愛他,他可以在暗潮洶湧、充滿詭異的最後晚餐安臥在耶穌胸懷;他會在看見空墳墓,就相信耶穌復活。是的,愛的力量何等大,愛裡沒有懼怕,愛可以勝過死亡的權勢,超過死亡的轄制。

二、抹大拉馬利亞在愛裡遇見復活的耶穌
馬可福音16:9記載「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,耶穌復活了,就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。」然而根據約翰福音20:1-18的記載;抹大拉馬利亞並不是一早來到墳墓,就遇見復活的耶穌,而是經過了一番折騰的過程,她首先發現「石頭從墳墓挪開了」就趕緊跑去通報彼得、約翰說:「有人把主從墳墓裏挪了去,我們不知道放在哪裏。」(約翰福音20:12),當彼得、約翰查證完墳墓的確空了,回家去後,抹大拉馬利亞很傷心的仍然守候在墳墓旁哀哭,當天使問她說:「婦人,你為什麼哭?」,他仍然說:「有人把我主挪去了,我不知道放在那裏」(約翰福音20:13),此時復活的耶穌向她顯現,然而卻因著哀哭的淚水蒙蔽了她的眼睛,也因他滿腦子只想著耶穌的屍體被偷了,以致當復活的耶穌站在她面前時,她「卻不知道是耶穌」,甚至誤以為是看園的園丁,以致急忙就對他說:「先生,若是你把他移了去,請告訴我,你把他放在哪裏,我便去取他。」(約翰福音20:14-15)

抹大拉馬利亞在耶穌被釘十字架時,是少數幾位和耶穌母親同站在十字架旁的婦女(約翰福音19:25);當耶穌屍體被拿下時,抹大拉馬利亞跟到墳墓注目看到安葬完畢(馬可15:46-47),當耶穌埋葬後,她和幾位婦女買了香膏一早要去膏耶穌的身體(馬可16:1);當墓石滾開,看見空墳墓的人都驚慌逃跑時(馬可16:8「他們就出來,從墳墓那裏逃跑,又發抖又驚奇,甚麼也不告訴人,因為他們害怕。)唯獨她留在墳墓旁,一連三次問:「誰把我主挪去了」,她為耶穌慘死十字架,如今屍體又不見了,感到傷悲、哀痛,顯然,她的反應並不是相信耶穌會復活,但他卻是真心愛耶穌愛到底,也因著她如此死心塌地的跟隨耶穌,復活的耶穌首先向她顯明,她成了第一個遇見復活耶穌的人,這是何等大的福份。

為何抹大拉馬利亞如此愛耶穌呢?聖經記載耶穌曾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(馬可16:9)相傳在西門家「用淚水為耶穌洗腳,用頭髮擦乾耶穌的腳,用嘴親耶穌的腳,並打破香膏膏抹耶穌的腳」,那個被稱為罪人的女人乃是抹大拉的馬利亞。(路加福音:36-50),可見抹大拉馬利亞經歷耶穌極大的愛,她也用全部的愛來回應耶穌的愛,最後耶穌也以復活後首先向她顯現來回報她對耶穌的愛。

約翰在愛裡相信耶穌復活,抹大拉馬利亞在愛裡遇見復活的耶穌。今天,你也可以在愛裡經歷到復活的喜樂和盼望!

2013-03-24
盡諸般的義
莊惠峯傳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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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:馬太三13-17

引言-受苦的基督
(問安),今天是特別的日子,在教會節期裡是受難週的開始,從今天開始算一週的時間,到週五,耶穌進入耶路撒冷接受苦難,直到禮拜日慶祝耶穌復活,通常在這個時候,各個教會的講台都會傳講類似的信息,來引導弟兄姊妹默想主耶穌的受難,也通常都會請弟兄姊妹,在接下來的這一個禮拜盡量能避免宴樂的場合,好讓我們的心能更安靜來紀念我們主耶穌的受苦。 我以前對受難週的體會並不是那麼深刻,因為我覺得既然主耶穌已經復活,那何必再去講受難呢?所以之前參加教會的受難禮拜都覺得好沉悶。 但是後來隨著年紀增長,對信仰的體會比較多一點之後,當我再去思考耶穌受難這件事的時候,我有完全不同的體會,受難記這部影片給我多的啟發,我發現我所認識的主是一位與受苦者同在的主。

主題-進入世界(本土化)
尊貴的上帝,從天降下來到我們中間,與受苦的人同在,他自己也成為那受苦者,這是上帝對人的認同,他並不是高高在上的審判者、掌控者,他是與我們同在的上帝,跟我們生活在一起,這不是很奇妙嗎?上帝這樣的行動給我們的信仰一個很大的啟示,就是進入世界,基督教信仰是入世的信仰,但是我們進入世界卻又不屬於這個世界,因為我們都明白,我們永恆的家是在天上,如同耶穌被抓之前對天父的禱告:約翰17:13-16我往你那裡去,我還在世上說這話,是叫他們心裡充滿我的喜樂。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。世界又恨他們;因為他們不屬世界,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。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,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(或譯:脫離罪惡)。他們不屬世界,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。

台灣神學院所喊的口號是:對上帝有信,對人有愛,對土地有情,他的目標是培育長老教會的牧者,進入教會,改變社會,而我們忠孝路教會的異象是要成為,本土化、改革中、栽培門徒、向普世宣教的教會,我們的目標是參與在耶穌的大使命裡面,來實踐基督教信仰的精神,將福音傳出去,所以今年第一季所講的本土化,就是福音行動的第一步,走進這個世界,如同耶穌降生一般,我們走進這個世界裡,這是一個起頭,我們來看今天所讀的經文,馬太3:13-17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旦河,見了約翰,要受他的洗。約翰想要攔住他,說:「我當受你的洗,你反倒上我這裡來嗎?」耶穌回答說:「你暫且許我,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(或譯:禮)。」於是約翰許了他。耶穌受了洗,隨即從水裡上來。天忽然為他開了,他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,落在他身上。從天上有聲音說:「這是我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。」



二個部分來討論經文:
第一、耶穌受洗-耶穌為什麼要受洗呢?
a.證明耶穌就是那位用聖靈與火替人施洗的-人是因為有罪,需要悔改、被潔淨,唯有耶穌與眾人不同,因為耶穌沒有罪,他受洗不是要悔改,不是要被赦免,而是因為上帝要在耶穌受洗的時候向人顯明,這個人領受了聖靈,並且上帝出聲證明說:這是我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,如同耶穌登山變像的時候一樣,幾個門徒聽見有聲音說:這是我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,你們要聽他!這就證明耶穌就是上帝的兒子,就是那位要用聖靈與火為人施洗的。
b.遵循律法領受「彌賽亞」的職分-按照摩西律法的要求,要年滿三十歲才可以作祭司。耶穌被生在猶大支派,而施洗約翰是在亞倫家族裡面。換句話說,耶穌的族譜是在君王的系統裡,施洗約翰則是在祭司的系統裡面。所以,施洗約翰為耶穌施洗的時候,照著律法,他是以祭司身分為耶穌施洗的。就像舊約撒母耳膏立大衛做以色列王一樣,而用水或油從上面澆下來,就預表聖靈從上面澆灌下來,所以耶穌在受洗的時候就是被膏立為君王、領受彌賽亞的職分。

第二、諸般的義
耶穌說:我們要這樣盡諸般的義,什麼是諸般的義呢?我們可以看見,耶穌在出來傳道之前是個木匠,他跟地上的父親學木工,他在三十歲之前,盡他做人子的本分,其實他大可不必這樣做,我們看見耶穌從很小的時候就已經充滿智慧,能和聖殿的神學老師談論很深的神學問題,但是耶穌依然繼續做木工到三十歲,然後按著律法的規定接受祭司的洗禮,我們看見耶穌的一生,短短的三十三年,他所做的都合乎律法的要求,他是律法之子,耶穌說: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所以耶穌自己就是實踐律法的人,他並沒有犯罪,以他的義取代我們的不義,耶穌以自己做榜樣給世人看,不單是建立律法,而是典範,盡諸般的義,所以耶穌受洗時,天上有聲音說:這是我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,耶穌被上帝喜悅,不只是因為他是上帝的獨生子,而是因為過去三十年,他留心活在真理裡面,盡他做人子的本分,盡諸般的義。

學習與反省
所以,從這段寶貴的經文我們要來學習,耶穌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,他用自己的生活成為典範讓我們學習,在許多的小事上謹慎警醒、盡諸般的義,也在身體軟弱的時候贏過撒旦的試探,他是無可指責、是聖潔是光明之子,兩千多年前他影響一群人,到如今仍有許多人繼續跟隨他的腳步,我相信在坐的各位弟兄姊妹,也都可以學習耶穌來盡諸般的義。

結語
弟兄姊妹,耶穌在兩千多年前為了愛世界的緣故,給我們設立榜樣而盡諸般的義,我相信耶穌今天仍然在意這個世界,所以他也要我們為了世界的緣故盡諸般的義,一百多年前,一群愛主的宣教師在台灣灑下福音的種子,給這塊美麗的土地帶來更強大的生命力,他們為台灣盡心盡力,學習在地文化、語言,他們為了服事主所在意的百姓,參與在異文化的生活裡面,才有今天的台灣教會,這就是道成肉身的信仰實踐。

2013-03-17
台灣百姓的信仰心理
王武聰牧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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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灣環境背景下成長的百姓,一般的信仰心理是什麼?什麼才是正確的信仰態度?
自古以來,無論原始落後或文明先進,任何一個民族都有拜鬼神的宗教信仰,台灣百姓當然也不例外,而其信仰動機卻相當複雜、矛盾,至少包括下列幾種︰

一、懼怕心理

現在的心理學家、社會學家,一向都認為人之有宗教,乃源於恐懼害怕的心理。台灣民間舉凡拜神明、敬鬼神、祭祖先,無一不是出於懼怕的心理。因畏懼大自然而有「自然神崇拜」,如天公(天神)、雷公(雷神)、土地公(地神)、日頭公(太陽神)、三界公(天、地、水)、石頭公(岩石)、海龍王(海神)、月娘媽(月神)⋯⋯等。因害怕亡靈,而有「亡靈崇拜」,即使被認為最具有中國傳統文化與孝道美德的祖先崇拜,若我們仔細研究分析其背後的動機,雖然我們不能抹煞孝道的成分,但不可否認的,這其中仍然包含了很大程度的懼怕心理。因傳統上,民間相信人一旦死亡,其靈魂即變「神」(或稱善鬼),受子孫供奉,並保佑子孫家道繁榮;反之,若亡靈被子孫遺忘,將在陰間淪為餓鬼孤魂,不僅不會保佑子孫,反而會騷擾子孫,為害人間,這類的鬼稱為「惡鬼」,因此台灣人唯恐自己的祖先由「神」淪為餓鬼孤魂,由保佑變懲罰,影響家庭平安,因此非拜祖先不可。另外,據稱還有一種最令人懼怕的兇鬼,就是因車禍、溺死或自殺、冤死之亡靈,民間相信這是疾病與苦難的來源。因此,在農曆七月開鬼門關時,人們必須低三下四,委曲求全,巴結討好的祭拜這些無主孤魂,並稱之為「好兄弟仔」。明知這是「鬼」不是「神」,但卻因懼怕,逼得你不得不拜,這是何等可憐。
因懼怕而產生的信仰是非常不健康的信仰,正如同一個弱女子被一高壯大漢威脅恐嚇,因懼怕而與他結婚,你想這種活在懼怕中的婚姻生活會美滿幸福嗎?很遺憾,許多台灣民間的信仰竟都建立在懼怕的基礎上,難怪他們越拜越沒有平安,越拜心靈越不得釋放;不拜嘛,卻又擔心受懲罰遇災害。正確健康的信仰就不是這樣,它是建立在愛的關係上,「神就是愛,住在愛裡面的,就是住在神裡面,神也住在他裡面。這樣,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,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,坦然無懼,因為他如何,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,愛裡沒有懼怕,愛既完全,就把懼怕除去,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,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。」(約翰一書四︰16∼18),正確健康的信仰是建立在愛的關係上,神愛我們,我們也用愛來回應神的愛,並在彼此的愛中將懼怕、刑罰完全除去,這與因懼怕而建立的信仰正好完全相反。

二、功利主義
台灣百姓的信仰是非常矛盾的,既怕神又要利用神。台灣民間燒香拜佛的主要目的向來非常明確,一概是以自己的福祉與家庭的平安為出發點,牲禮擺香、叩頭,無非是求財及福祿壽、向神祈求保佑全家平安、身體健康、事業發達、子女有成⋯⋯等。向神有所求,原是人類很正常的趨向,無可厚非。然而目前台灣民間信仰的祈求,已不是單純的向神明作心靈的訴求,過去鄉下老婦那種單純虔誠膜拜已不復存在,演變至今已成非常現實功利的行為。即使歹徒、賭徒、色情行業老闆都可向神明作交換條件式的祈求。作家李喬在「台灣人的醜陋面」一書中就痛陳︰「本來宗教活動是最高層次的心理活動,是心靈的保養洗滌,是屬靈的旅行。今天台灣人的宗教活動卻完全和心靈、靈魂無關;神人之間,完全是買賣關係,而且是非法買賣︰賄賂!」「蓋廟花巨資絕非誠心的表現,而是工商社會裡學來的做生意原則︰本大利大,花大錢以賄賂神佛,神佛當然要還以同額的報償!」因此他說︰「台灣人是最沒有宗教信仰的,如果強之說有『一種宗教』,那就是『賄賂一貫教』,這種宗教首先是心靈世界的消失,精神生活的完全物化;人可以賄賂之,神佛亦然,至此羞恥心便成了陌生的東西,而罪惡感也無由產生了。」
功利式的信仰是利用神明來滿足自我的需求,它表達的方式乃是生意買賣與巴結賄賂的關係,這種粗俗的信仰只有現實利益,根本產生不出偉大的宗教情操,更談不上生命的意義。偉大的宗教信仰是「給」而不是「得」,偉大的宗教情操乃是因體會神的偉大,降服在祂的面前,並進而以感恩之心向神委身與獻身。正如耶穌所說︰「施比受更有福」(使徒行傳廿︰35)、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,來跟從我。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著生命。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?」(馬太福音十六︰24∼26)這與時下的信仰,相差何只十萬八千里。

三、靈驗吸引
當人面對生命的疑惑卻又找不到答案,面對迫切需要解決的困難卻又無能為力,而對社會的競爭壓力卻又毫無把握,面對不治之症卻又束手無策,面對心靈飢渴卻又苦無滿足,再加上對未來命運的好奇心理以及功利主義的作祟,就很自然會去追求靈界的超自然力量,舉凡一切稀奇古怪的事,只要它「靈驗」,能為我解決問題,能賜我財子福祿壽,不管這力量來自何處,更不問它是何方神聖或妖魔鬼怪,一概不假思索把它當成「神」來膜拜,這是台灣民眾很普遍的宗教心理,也是廿一世紀科學文明的時代,算命、占卜、交鬼、通靈、招魂、乩童、巫術⋯⋯等不但沒被淘汰,反而大行其道的原因。
到底這些靈驗的事是真還是假呢?若我們一概把它認為是欺騙人的把戲,那未免太膚淺了。雖然有些是假的沒有錯,但不可否認的,有很多確實是「真的」很靈驗,否則怎會連知識份子也為之瘋狂呢?但問題來了,是不是所有「實在」、「真實」、「靈驗」的事就是對的、就是好的、就是對人有益的呢?是不是所有「靈驗的超自然力量」「能解決人的問題」就全部是來自真神呢?若不是,「靈驗」的目的又何在呢?
曾有一老實的生意人經營事業,急需資金擴充設備,在與客戶交往中認識了一年輕人,這年輕人表示有足夠的資金可以提供他。這生意人由於求財若渴,也沒查清這人底細、為人、目的,就馬上接受他的資金,並將公司一半的股份讓給他合夥。的確,這生意人像遇到貴人一樣,資金的問題解決了,而且也因資金充足,業務順利擴展,生意非常興盛。然而過不了一個月,更大的問題來了,提供資金的人原來是流氓,前科纍纍,如今由無業遊民搖身一變成為公司的老闆之一,整天在公司翻雲覆雨,意圖要控制整個公司,而且由於他有不良幫派的背景,若不聽使喚,即恐嚇、威脅,甚至暴力相加,原來的老闆反而成了傭工。這生意人被困擾得根本無心工作,而且看問題嚴重,提出要拆夥,然而合夥容易,拆夥可就不簡單,對方提出很多非份的要求,否則就要殺害他全家。我們看這生意人的例子,他急需資金求助於人,得到資金後事業問題解決了,而且解決的方法也似乎很順理成章,然而卻因不清楚提供資金、解決困難的是誰,他的目的何在,所換來的竟是事業被霸佔、控制,整個家庭都活在更深的恐懼、焦慮、不安中,最後只好以對方「要求什麼,就給什麼」才解決了這問題。

今天很多人求神問卜,追求靈驗,亦是如此,並不是所有靈驗解決你困難的就是真神。事實上,反而大部份來自邪靈,它的目的,很清楚就是要控制人,因此「靈驗」的事,我們只能說是「真實」,但並不是就是「美善」。所以,聖經一再提醒警告我們:「親愛的弟兄啊,一切的靈,你們不可都信,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,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。」(約翰一書四︰1)
如何分辨這靈驗的力量是來自邪靈或真神呢?那要看他是否正義、是非不分,只要你求就給;是否違背常理,前後矛盾?是否給你甜頭後要控制你?在你有靈驗的經歷後,內心是自由、釋放、平安、喜樂呢?還是反而束縛、焦慮、恐懼、不安呢?在為你解決問題之後,是否給你生命的意義,永生的盼望呢?若結果是正面的,才有可能來自真神,反之,即使真的很靈驗,也得慎思明辨,三思而後行。
台灣民間除了上述「懼怕、功利、求靈驗」等三種很普遍的宗教心理外,不可否認的,有部分人仍有一高尚的信仰動機,那就是真正出於心靈的飢渴、內心的需求,然而他們知道心靈深處需要神、渴慕神,但很可惜卻不知道真神在那裡,以致人云亦云、人拜亦拜,甚至自己塑造神來敬拜,雖然一時得了所謂的「精神寄託」,但卻不是安身立命之真道。

要知道偉大的信仰並不是只給人精神寄託,只解決人精神的需要,而是要更進一步解決「靈」的問題,也就是給人心靈的滿足,以及生命的豐盛。聖經告訴我們,人乃是上帝所創造「有靈的活人」(創世記二︰7),但當我們犯罪之後,我們和真神之間正常的關係斷絕了,我們的靈死了、空了,所以會心靈空虛,會尋找神,渴望得到心靈的滿足。但那裡才能得到真正的滿足呢?奧古斯丁(St. Augustine)說︰「啊!上帝,祢造了我們,所以我們的心除非安息在祢裡面,否則永遠得不到安息。」十七世紀偉大的物理學家巴斯卡說︰「在每一個人的心中,有一上帝形狀的空間,除了造物者上帝藉著耶穌基督能填滿外,永遠是空的。」耶穌說︰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。」(約翰十四︰6)「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」(約翰十︰10)的確,除非創造生命的真神,親自來滿足我們,否則,我們不可能從人所造的神得到心靈真正的滿足,正如同一個小孩在受驚緊張無助大哭的時候,除非父母將他抱起來安慰,否則不會得到滿足的安全感。

綜觀台灣百姓的宗教心理,可清楚看見人們心靈深處是何等迫切需要真神,然而信仰的心態和動機卻又是如此的可憐、可悲與無奈,願我同胞能看見心靈真正的癥結,尋得正確的安身立命之道。

2013-03-03
忠於所託,愛我同胞
傅世賢牧師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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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:出32.9-14,耶9.1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各位還記得我們教會的異象嗎?「本土化、改革中、栽培門徒、普世宣教」!本季的一至三月我們的講台傳達本土化的異象,然而本土化對我們的意義是什麼呢?一,按台灣人的需要和思考方式來傳福音給他們;二,去愛與接納各不同階層不同需要的人進到我們教會,我們要預備自己來接納他們。因此前兩個月分享耶穌道成肉身的愛與精神,鼓勵兄姐回應耶穌的愛,活出愛的行動—去饒恕、接納罪人。三,認同與關心我們的土地—關愛骨肉、胸懷世界。今天我們就要從幾個屬靈前輩來看見他們愛神、愛同胞的榜樣。

一、為百姓呼求、盡忠勞苦的摩西
<出32.9-14>這段經文背景發生在神使用祂的僕人摩西,用大能將以色列百姓從埃及為奴之地領出來後,神要摩西上西乃山領受律法誡命,為要訓示祂的百姓從萬民中分別出來,過聖潔的生活。但百姓見摩西沒有下山便要求亞倫做神像好在他們前面引路,亞倫順從百姓鑄成一隻牛犢,向牠築壇獻祭。很難想像,百姓如何能這麼快離棄那位以大能拯救他們的神,令上帝大大發怒!
上帝對摩西說「『你的』百姓,就是你從埃及地領出來的已經敗壞了」,摩西立即為百姓向神懇求,「耶和華阿,你為什麼向『你的』百姓發烈怒呢?」摩西向神強調,這是你的百姓不是我的;而且怎能讓埃及人議論你,說「神領他們出去是要降禍與他們」?言下之意,這和你起初立意帶領百姓出埃及的心意不符阿!「求你紀念你的僕人亞伯拉罕、以撒、以色列..」你和他們所立的約。
摩西切切懇求神對百姓的赦免,他說「倘或你肯赦免他們的罪,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」32.32,摩西願意代替百姓來承擔罪責。33章,神說,我不同你們上迦南地了,33.12「摩西對耶和華說,你吩咐我說,將這百姓領上去,卻沒有叫我知道你要打發誰與我同去…你若不親自和我同去,就不要把我們從這裡領上去。…」摩西的代求竟打動神的心(見出33章)。我們看見摩西的代求完全是以神為中心的,他向神提及「你的百姓」、「你的目的」、「你的約」、「求你赦罪」、「求你與我們同去」。
當摩西下山,看見百姓吃喝跳舞敬拜牛犢,便發烈怒摔碎手上的兩塊版,這令我想起新約裡耶穌潔淨聖殿的景況,祂發烈怒推倒兌換銀錢桌子、拿繩子當鞭子驅趕牲畜、趕逐買賣人離開聖殿,約2.17「我為你的殿,心裡焦急如同火燒」,摩西也是這樣為神大發熱心義憤填膺,當天在他們中間施行懲罰殺了三千人。
當神對摩西說:「這百姓真是硬著頸項的百姓,你且由著我,將他們滅絕,使你的後裔成為大國」(出32.9)。這時的摩西他沒有說,好阿機會來了,這樣我就名留千古了!各位可以想像帶領兩百萬的以色列百姓出埃及,這是何等重大艱難的任務,尤其,當百姓行走曠野時既頑梗又背逆—沒水抱怨、沒東西吃也抱怨、當神為他們降嗎那、又嫌吃膩了不好吃、每每一吃苦就吵著回埃及,要服事他們真是不容易。但摩西沒有為自己著想,仍繼續勞苦的服事他們,這是極深的愛。

二、為百姓流淚的先知耶利米
耶利米的事奉在猶大國晚期,新巴比倫帝國虎視眈眈威脅在側,神呼召他傳達警告猶大國將臨的審判,他不斷向君王百姓苦苦相勸,呼籲他們悔改歸向神,但卻惹來嘲笑辱罵、被捉拿、鞭韃、下監、驅逐,然而他仍忠心的傳達神的信息、愛他的同胞。
百姓得罪神到甚至神阻止先知禱告,「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,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;因為他們遭難向我哀求的時候,我必不應允。」(耶11.14),但耶利米卻不放棄為百姓代禱,14.7-9「耶和華啊,我們的罪孽雖然作見證告我們,還求你為你名的緣故行事。我們本是多次背道,得罪了你。…」甚至他認同列祖與百姓的罪,向神認罪代求,「…耶和華啊,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惡,和我們列祖的罪孽,因我們得罪了你。求你為你名的緣故,不厭惡我們,不辱沒你榮耀的寶座。求你追念,不要背了與我們所立的約。…」(耶14.19-22)。
當官長百姓全國上上下下罪惡大到令神審判的心意已定,但耶利米仍在神面前聲嘶力竭的為百姓呼求禱告,「求你為你名的緣故,不厭惡我們,不辱沒你榮耀的寶座,求你追念,不要背了與我們所立的約。…所以我們仍要等候你…」14.19-22。耶利米哀歌中懇切的禱告,更反應出先知愛百姓的心--「因我眾民遭的毀滅,我就眼淚下流如河。…因我本城的眾民,我的眼,使我的心傷痛」哀3.48-51。
即便百姓以惡報善,設謀要陷害先知(耶11.19,18.18-23),耶利米說神啊,「求你紀念我怎樣站在你面前,為他們代求,要使你的憤怒向他們轉消」18.20,耶利米以眼淚以禱告服事他的世代,他實在是一個承擔大時代苦難的偉大先知,他被稱為「流淚」的先知,他的淚水實在都是為猶大子民而流,他看神為百姓的憂傷就是他的憂傷,「但願我的頭為水,我的眼為淚的泉源,我好為我百姓中被殺的人晝夜哭泣」(耶9.1)
摩西和耶利米身上都有這樣的特質:愛神、愛百姓,承擔使命,為神大發熱心、忠心服事他們的世代、而且敢於認同百姓的苦難與罪惡,同時忠心的為同胞代求。其實我們還能舉出更多聖經人物,如撒母耳先知、亡國後建殿的以斯拉、重建城牆的尼希米…。幾乎每一位屬靈偉人都是愛國志士,他們在國家、百姓愈是陷在危難錯誤時,愈是代禱勸誡、與百姓同站在一起;到了新約的保羅、主耶穌,則不僅愛同胞、更是胸懷世界!保羅雖然蒙召做外邦人的使徒,但他深切的愛他的骨肉同胞,為他們憂傷到甚至說「為我弟兄、我骨肉之親,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,我也願意。」(見羅9.1-3)主耶穌在最後一次往耶路撒冷城的路上,為耶路撒冷哀哭,說「巴不得你在這日子知道關係你平安的事…」(路19.41)。

三、用生命實踐重價恩典的潘霍華(1906~1945)
潘霍華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德國殉道者。他所處的時代和教會面臨極大的考驗,對於不義的希特勒政府,刻意扭曲利用信仰時,教會當如何反應?潘霍華出身於敬虔的基督徒家庭,年少時就顯出洋溢的才華,24歲就任教於柏林大學系統神學的教師。1933年希特勒掌權時他離開這份教職,公開抨擊以元首為偶像的政治,1939年當戰雲密佈時,他得到一個到美國講學居留的機會,但是他只待了一個多月就返回德國,他離開美國時寫給友人的信說:「假如這時我不分擔我的同胞的苦難,我將無權參與戰後德國基督徒生活的重建。」回國後,他毫不遲疑地投入反納粹運動,加入秘密組織,他說,他的任務不只是在瘋子開車撞傷人的事後去看顧他,他的職責更是事前盡力制止這個瘋子的駕駛。1943年4月他被捕,兩年後被絞死於集中營,得年39歲。他在獄中曾說:「我不能躲避耶利米書四十五章的挑戰」。
他傑出的神學著作「追隨基督」,指出重價恩典--「它是恩典,因為它賜給人那唯一的真生命。它是重價的,乃因它使神付出了祂兒子的生命為代價…重價的恩典就是神道成肉身。」他的神學和生命和行動緊緊連結,啟示後世的基督徒:基督信仰不是用來使人逃避世間或填補自身不足,而是一個主動委身給人、在人群中經驗人的苦難,甚至願意放棄自由、為他人而活。

台灣是一個偶像崇拜祖先崇拜背景濃厚的國家,很多偶像崇拜的活動常常被美化成所謂的民俗活動、台灣文化,甚至連政府都撥經費補助。你是否想過在基督徒比例這麼少(5%左右)的社會,為什麼你我會是那少數中的一個呢?我們真是很蒙福的,但神使我們首先蒙福是有目的的,就是要使用我們去使人得福,如同神對亞伯拉罕所說,「我必賜福給你,你也要叫別人得福」。
我也相信每個時代都有肩負的使命,台灣在東亞佔有重要的戰略地位,這同時也是福音傳播的有力地位,我們可以在東亞一帶發揮福音的影響力,尤其,台灣對中國的影響、以及中國崛起後對全世界的影響,那將是超乎現在的你我所能想像的!
摩西、耶利米、保羅、耶穌、潘霍華等等屬靈偉人向我們見證神要使用我們祝福自己的同胞。身為基督徒,我們絕不可能說自己愛神,卻不愛自己的同胞、無視周遭的需要、冷漠於生長的土地;愛神的也必愛神所愛,神真的很愛台灣。150年前,當台灣還是個窮鄉僻壤、落後蠻荒的地方時,就有那麼多外國宣教士,捨棄溫暖的故鄉、離開親人好友、離開熟悉的語言文化,來到這裡蓋醫院、建學校、傳福音;從年少健壯直到髮白體弱,終老葬於台灣;若不是基督愛的呼召,怎能如此?若沒有這些宣教士也不會有今天的你我得成為神兒女。其實那不是遙遠的故事,這些宣教士是為你、為我而來。因為神愛你愛我、愛台灣。
舊曆年時,我偶然到南部參觀了菁寮天主堂,裡面有一位法國神父,操一口流利的台語、用書法寫春聯送給遊客,他來台灣超過20年了,他說神非常愛台灣。從這位法國神父身上,我看見犧牲的愛、看見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愛的實際、同時這也正是本土化精神的表彰。弟兄姊妹,求神幫助我們不小看自己的影響力,你願意向神禱告求祂使用你來祝福這塊土地嗎?也祈求我們的教會可以為台灣做什麼!並且立志每一天忠心地為台灣代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