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-03-17
台灣百姓的信仰心理
王武聰牧師

早台禮拜DVD及CD,請洽本教會行政辦公室。


在台灣環境背景下成長的百姓,一般的信仰心理是什麼?什麼才是正確的信仰態度?
自古以來,無論原始落後或文明先進,任何一個民族都有拜鬼神的宗教信仰,台灣百姓當然也不例外,而其信仰動機卻相當複雜、矛盾,至少包括下列幾種︰

一、懼怕心理

現在的心理學家、社會學家,一向都認為人之有宗教,乃源於恐懼害怕的心理。台灣民間舉凡拜神明、敬鬼神、祭祖先,無一不是出於懼怕的心理。因畏懼大自然而有「自然神崇拜」,如天公(天神)、雷公(雷神)、土地公(地神)、日頭公(太陽神)、三界公(天、地、水)、石頭公(岩石)、海龍王(海神)、月娘媽(月神)⋯⋯等。因害怕亡靈,而有「亡靈崇拜」,即使被認為最具有中國傳統文化與孝道美德的祖先崇拜,若我們仔細研究分析其背後的動機,雖然我們不能抹煞孝道的成分,但不可否認的,這其中仍然包含了很大程度的懼怕心理。因傳統上,民間相信人一旦死亡,其靈魂即變「神」(或稱善鬼),受子孫供奉,並保佑子孫家道繁榮;反之,若亡靈被子孫遺忘,將在陰間淪為餓鬼孤魂,不僅不會保佑子孫,反而會騷擾子孫,為害人間,這類的鬼稱為「惡鬼」,因此台灣人唯恐自己的祖先由「神」淪為餓鬼孤魂,由保佑變懲罰,影響家庭平安,因此非拜祖先不可。另外,據稱還有一種最令人懼怕的兇鬼,就是因車禍、溺死或自殺、冤死之亡靈,民間相信這是疾病與苦難的來源。因此,在農曆七月開鬼門關時,人們必須低三下四,委曲求全,巴結討好的祭拜這些無主孤魂,並稱之為「好兄弟仔」。明知這是「鬼」不是「神」,但卻因懼怕,逼得你不得不拜,這是何等可憐。
因懼怕而產生的信仰是非常不健康的信仰,正如同一個弱女子被一高壯大漢威脅恐嚇,因懼怕而與他結婚,你想這種活在懼怕中的婚姻生活會美滿幸福嗎?很遺憾,許多台灣民間的信仰竟都建立在懼怕的基礎上,難怪他們越拜越沒有平安,越拜心靈越不得釋放;不拜嘛,卻又擔心受懲罰遇災害。正確健康的信仰就不是這樣,它是建立在愛的關係上,「神就是愛,住在愛裡面的,就是住在神裡面,神也住在他裡面。這樣,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,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,坦然無懼,因為他如何,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,愛裡沒有懼怕,愛既完全,就把懼怕除去,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,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。」(約翰一書四︰16∼18),正確健康的信仰是建立在愛的關係上,神愛我們,我們也用愛來回應神的愛,並在彼此的愛中將懼怕、刑罰完全除去,這與因懼怕而建立的信仰正好完全相反。

二、功利主義
台灣百姓的信仰是非常矛盾的,既怕神又要利用神。台灣民間燒香拜佛的主要目的向來非常明確,一概是以自己的福祉與家庭的平安為出發點,牲禮擺香、叩頭,無非是求財及福祿壽、向神祈求保佑全家平安、身體健康、事業發達、子女有成⋯⋯等。向神有所求,原是人類很正常的趨向,無可厚非。然而目前台灣民間信仰的祈求,已不是單純的向神明作心靈的訴求,過去鄉下老婦那種單純虔誠膜拜已不復存在,演變至今已成非常現實功利的行為。即使歹徒、賭徒、色情行業老闆都可向神明作交換條件式的祈求。作家李喬在「台灣人的醜陋面」一書中就痛陳︰「本來宗教活動是最高層次的心理活動,是心靈的保養洗滌,是屬靈的旅行。今天台灣人的宗教活動卻完全和心靈、靈魂無關;神人之間,完全是買賣關係,而且是非法買賣︰賄賂!」「蓋廟花巨資絕非誠心的表現,而是工商社會裡學來的做生意原則︰本大利大,花大錢以賄賂神佛,神佛當然要還以同額的報償!」因此他說︰「台灣人是最沒有宗教信仰的,如果強之說有『一種宗教』,那就是『賄賂一貫教』,這種宗教首先是心靈世界的消失,精神生活的完全物化;人可以賄賂之,神佛亦然,至此羞恥心便成了陌生的東西,而罪惡感也無由產生了。」
功利式的信仰是利用神明來滿足自我的需求,它表達的方式乃是生意買賣與巴結賄賂的關係,這種粗俗的信仰只有現實利益,根本產生不出偉大的宗教情操,更談不上生命的意義。偉大的宗教信仰是「給」而不是「得」,偉大的宗教情操乃是因體會神的偉大,降服在祂的面前,並進而以感恩之心向神委身與獻身。正如耶穌所說︰「施比受更有福」(使徒行傳廿︰35)、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,來跟從我。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著生命。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?」(馬太福音十六︰24∼26)這與時下的信仰,相差何只十萬八千里。

三、靈驗吸引
當人面對生命的疑惑卻又找不到答案,面對迫切需要解決的困難卻又無能為力,而對社會的競爭壓力卻又毫無把握,面對不治之症卻又束手無策,面對心靈飢渴卻又苦無滿足,再加上對未來命運的好奇心理以及功利主義的作祟,就很自然會去追求靈界的超自然力量,舉凡一切稀奇古怪的事,只要它「靈驗」,能為我解決問題,能賜我財子福祿壽,不管這力量來自何處,更不問它是何方神聖或妖魔鬼怪,一概不假思索把它當成「神」來膜拜,這是台灣民眾很普遍的宗教心理,也是廿一世紀科學文明的時代,算命、占卜、交鬼、通靈、招魂、乩童、巫術⋯⋯等不但沒被淘汰,反而大行其道的原因。
到底這些靈驗的事是真還是假呢?若我們一概把它認為是欺騙人的把戲,那未免太膚淺了。雖然有些是假的沒有錯,但不可否認的,有很多確實是「真的」很靈驗,否則怎會連知識份子也為之瘋狂呢?但問題來了,是不是所有「實在」、「真實」、「靈驗」的事就是對的、就是好的、就是對人有益的呢?是不是所有「靈驗的超自然力量」「能解決人的問題」就全部是來自真神呢?若不是,「靈驗」的目的又何在呢?
曾有一老實的生意人經營事業,急需資金擴充設備,在與客戶交往中認識了一年輕人,這年輕人表示有足夠的資金可以提供他。這生意人由於求財若渴,也沒查清這人底細、為人、目的,就馬上接受他的資金,並將公司一半的股份讓給他合夥。的確,這生意人像遇到貴人一樣,資金的問題解決了,而且也因資金充足,業務順利擴展,生意非常興盛。然而過不了一個月,更大的問題來了,提供資金的人原來是流氓,前科纍纍,如今由無業遊民搖身一變成為公司的老闆之一,整天在公司翻雲覆雨,意圖要控制整個公司,而且由於他有不良幫派的背景,若不聽使喚,即恐嚇、威脅,甚至暴力相加,原來的老闆反而成了傭工。這生意人被困擾得根本無心工作,而且看問題嚴重,提出要拆夥,然而合夥容易,拆夥可就不簡單,對方提出很多非份的要求,否則就要殺害他全家。我們看這生意人的例子,他急需資金求助於人,得到資金後事業問題解決了,而且解決的方法也似乎很順理成章,然而卻因不清楚提供資金、解決困難的是誰,他的目的何在,所換來的竟是事業被霸佔、控制,整個家庭都活在更深的恐懼、焦慮、不安中,最後只好以對方「要求什麼,就給什麼」才解決了這問題。

今天很多人求神問卜,追求靈驗,亦是如此,並不是所有靈驗解決你困難的就是真神。事實上,反而大部份來自邪靈,它的目的,很清楚就是要控制人,因此「靈驗」的事,我們只能說是「真實」,但並不是就是「美善」。所以,聖經一再提醒警告我們:「親愛的弟兄啊,一切的靈,你們不可都信,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,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。」(約翰一書四︰1)
如何分辨這靈驗的力量是來自邪靈或真神呢?那要看他是否正義、是非不分,只要你求就給;是否違背常理,前後矛盾?是否給你甜頭後要控制你?在你有靈驗的經歷後,內心是自由、釋放、平安、喜樂呢?還是反而束縛、焦慮、恐懼、不安呢?在為你解決問題之後,是否給你生命的意義,永生的盼望呢?若結果是正面的,才有可能來自真神,反之,即使真的很靈驗,也得慎思明辨,三思而後行。
台灣民間除了上述「懼怕、功利、求靈驗」等三種很普遍的宗教心理外,不可否認的,有部分人仍有一高尚的信仰動機,那就是真正出於心靈的飢渴、內心的需求,然而他們知道心靈深處需要神、渴慕神,但很可惜卻不知道真神在那裡,以致人云亦云、人拜亦拜,甚至自己塑造神來敬拜,雖然一時得了所謂的「精神寄託」,但卻不是安身立命之真道。

要知道偉大的信仰並不是只給人精神寄託,只解決人精神的需要,而是要更進一步解決「靈」的問題,也就是給人心靈的滿足,以及生命的豐盛。聖經告訴我們,人乃是上帝所創造「有靈的活人」(創世記二︰7),但當我們犯罪之後,我們和真神之間正常的關係斷絕了,我們的靈死了、空了,所以會心靈空虛,會尋找神,渴望得到心靈的滿足。但那裡才能得到真正的滿足呢?奧古斯丁(St. Augustine)說︰「啊!上帝,祢造了我們,所以我們的心除非安息在祢裡面,否則永遠得不到安息。」十七世紀偉大的物理學家巴斯卡說︰「在每一個人的心中,有一上帝形狀的空間,除了造物者上帝藉著耶穌基督能填滿外,永遠是空的。」耶穌說︰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。」(約翰十四︰6)「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」(約翰十︰10)的確,除非創造生命的真神,親自來滿足我們,否則,我們不可能從人所造的神得到心靈真正的滿足,正如同一個小孩在受驚緊張無助大哭的時候,除非父母將他抱起來安慰,否則不會得到滿足的安全感。

綜觀台灣百姓的宗教心理,可清楚看見人們心靈深處是何等迫切需要真神,然而信仰的心態和動機卻又是如此的可憐、可悲與無奈,願我同胞能看見心靈真正的癥結,尋得正確的安身立命之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