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03-20
祭神敬祖

(2008.3.30)
祭神敬祖
王武聰牧師

一、「祭」的原始意義

  1、從字形分析:「祭」是「肉」(月)、「手」、「示」組成,意思是帶著肉去接近神,也就是獻祭給神。

  2、《孝經》「士章疏」:「祭者際也,人神相接。」意思是說「祭」是一種關係,世人與神相交的關係。

  從以上解說,我們可知道「祭」乃是藉著獻祭,與神建立關係的一種表達方式;獻祭給神,不是因神需要東西吃,而是表達人對神的感恩或贖罪,這與聖經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。

二、中國原始信仰是「祭天」

  1、從象形文字解析,「天」乃第「一」「大」也,堯典、舜典稱之「昊天上帝」。

  2、傳統儒家思想對「天」的概念:

   a、萬物創造者:詩經:「天生蒸民,有物有則」,禮記:「萬物本乎天,人本乎祖。」

   b、命運主宰者:詩經:「昊天上帝,則不我遺」論語:「死生有命,富貴在天。」

   c、公義審判者:孟子:「順天者昌,逆天者亡。」「有夏多罪,天命殛之。」

   d、定罪赦罪者:論語:「獲罪於天,無所禱也。」

   e、揀選磨練者:孟子:「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勞其筋骨,餓其體膚…….」

  3、民間思想:「人是天生地養的」,「千算萬算不如天一畫」,「盡人事,聽天命」,「天會報應」

  中國儒家思想對「天」的觀念與基督教對「上帝」的信仰可說不謀而合。儒家思想的「天」是一位有位格的神,儒家經典禮記就詳盡地記載了祭天禮儀的細節,儒家並視北京天壇為傳統儒家拜天的祭壇,每年冬至,皇帝在天壇祭天,一直到清朝,這個禮俗仍然存在。

三、「祭祖」的由來

  1、《祝書》「紀年」:「黃帝崩,其臣在徹取衣冠几杖而廟祀之。」
    意思是黃帝死的時候,百姓將黃帝的衣冠遺物放在廟中作為紀念。

  2、《後漢書》:「丁蘭少喪考妣,刻木像事之如生。」丁蘭母親過世,在木頭上刻像祭拜。

四、傳統民間祭祖的用意

  1、生命性:傳統認為祭祖有延續祖先生命的象徵,達成與祖先連結,薪火相傳的意義。

  2、文化性:祭祖也是傳統儒家孝道、慎終追遠的表達。孔子說:「生,事之以禮;死,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。」

  3、家族性:祭祖亦含有非常濃厚的家庭觀念,它也是凝聚家庭力量,團結宗親的表現。

  4、宗教性:祭祖的行為有很強「亡靈崇拜」,人害怕自己的祖先淪為餓鬼孤魂,影響家道繁榮、家庭平安,因此非拜祖先不可。

五、祭祖的迷思與再思

  1、將過世祖先當成神明或鬼魂來祭拜,並視過世祖先與在世時一樣需要食、衣、住、行、育、樂。因此必需藉祭物來供應他們在陰間的需要,這與「祭天」(祭神)的本意有很大的出入。

  2、祭祖祭幾代?愈長遠的祖先愈大,我們有祭到最大的祖先─人類生命的源頭嗎?

  3、如果祖先靈魂需要吃,數不完的祖先,我們能滿足他們的需要嗎?沒有拜到的祖先怎麼辦?為何唯獨台灣人的祖先需要吃,否則就變成餓鬼,而美國人的祖先不需要吃,卻沒有餓鬼呢?

  4、過世祖先都得陽世子孫供應才得溫飽,否則就飢寒交迫難度日,他們都自身難保,怎能保佑賜福子孫呢?

  5、祭祖的本意是孝順、紀念,但卻演變成恐懼轄制,無形中誤導人只在意對「逝世祖先祭拜」,欲忽略對「活著父母盡責」。

六、祭祖與輪迴的矛盾

  1、祖先去的地方,還需要陽間子孫供應一切需要,那鐵定不是「極樂世界」,不是值得我們去的地方。

  2、祖先去的地方,若一直需要我們供應需要,那豈不表示民間宗教為死者所做的超渡、法會、功德都無效呢?並且,很明顯他並沒有輪迴轉世。

  3、祖先被超渡成功輪迴去了,不管他輪為人或動物牲畜,他已重回陽間,有他的新家、有他的生活領域和覓食餬口的本能,那需要我們的祭物呢?

  4、相信輪迴和祭祖的人,有誰在用餐、開新車、住新屋時會認為這是「前世子孫」給你的「祭物」呢?

  5、用雞鴨魚肉來祭祖,而這些動物也是「祖先」轉世投胎來的,這樣豈不是用「祖先」祭「祖先」嗎?

  6、祖先不知輪為那一種人,或那一種動物,你一律用中餐給他們吃,他們會習慣、喜歡嗎?

  7、輪迴是在一個固定的生命數輪來輪去,但宇宙有生命的生物代代相傳是倍數的增加。這些增加的生命數從那裡「輪」來呢?

七、基督教信仰滿足台灣百姓死後的期待

  1、耶穌預備住處
    耶穌說:「你們心裡不要憂愁,….在我父家裡有許多住處,….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。」(約翰14:1-2)

  2、耶穌引路回家
    耶穌說:「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,就必再來,接你們到我那裡去。」(約翰14:3)

  3、耶穌應許團圓
    耶穌說:「我在那裡,叫你們也在哪裡。」(約翰福音14:3)

八、基督教的孝道

  1、生前盡孝,死後思念

  2、認祖歸宗,敬拜真神

   出埃及記20:12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─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」

   以弗所書6:2「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」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

   箴言23:25「你要使父母歡喜,使生你的快樂。」

   約翰三書4「我聽見我的兒女們按真理而行、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大的。」

結論:
  1、基督教的信仰─「孝順父母、思念祖先、敬拜天父」

  2、基督教的信仰是「認祖歸宗」不是「背祖叛教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