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﹣06﹣27
得神的喜悅﹣ 林旻凱牧師

2010﹣06﹣27早台DVD及CD,請洽本教會行政辦公室

經文:加一10

引言
在社會的風氣和影響下,討人的喜悅似乎以成了社會、教會、職場、家庭中生存的法則。身為基督徒,我們面對的態度是要討人的心?還是要討神的心?

一、是事奉神呢,還是事奉瑪門?
太6:24「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,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,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」

二、是追求主呢,還是追求自己的利益?
腓3:18~19「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。我屢次告訴你們,現在又流淚的告訴你們;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;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。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,專以地上的事為念。」

三、是討神的喜歡呢,還是討人的喜歡?
加1:10「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?還是要得神的心呢?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?若仍舊討人的喜歡,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。」
加三1,五4「無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穌基督釘十字架,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,誰又迷惑了你們呢?』『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,是與基督隔絕,從恩典中墜落了。』

四、如何討神的喜悅?

1.學會順服,不憑己意而行,神就喜悅
創22:16-18「你既行了這事,不留下你的兒子,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,論福,我必賜大福給你,論子孫,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,如同天上的星,海邊 的沙,你的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,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,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。」

2.當我們全心愛祂,神就喜悅
太22:37-40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─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」
約13:1「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,就愛他們到底。」
羅8:32「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,為我們眾人捨了,豈不也把,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﹖」

3.耐心等候祂,神就喜悅
詩123:2「僕人的眼睛怎樣望主人的手、使女的眼睛怎樣望主母的手,我們的眼睛也照樣望耶和華我們的神。」


4.當我們全心信靠祂,神就喜悅
詩篇147:11「耶和華喜愛敬畏他和盼望他慈愛的人。」

5.當我們不斷讚美感謝祂,神就喜悅
創8:20「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。」

五、用五「要」來檢視如何討神的喜悅:

1、要端正
羅13:13「行事為人要端正,好像行在白晝。不可荒宴醉酒,不可好色邪蕩,不可爭競嫉妒。」

2、要像光明的子女
弗5:8~10「從前你們是暗昧的,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,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。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、公義、誠實。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。」

3、要與蒙召的恩相稱
弗4:1~3「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:既然蒙召,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。凡事謙虛、溫柔、忍耐,用愛心互相寬容,用和平彼此聯絡,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。」

4、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
腓1:27「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,叫我或來見你們,或不在你們那裡,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,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,站立得穩,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。」

5、要對得起主
西1:10「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,凡事蒙他喜悅,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,漸漸的多知道神。」

六、結論:
林後8:12說「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,必蒙悅納,乃是照他所有的,並不是照他所無的。」
我們如何得神的喜悅呢?立定心志,作基督的僕人。

討論題目
1.你認為得人的喜悅和得神的喜悅之間,所產生的效益有哪些不同?為什麼?
2.你在乎別人對你的眼光與稱讚嗎?為什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