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-10-31
長執的條件與共識-王武聰牧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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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執的條件與共識
經文:使徒行傳6:1-7 王武聰牧師
一、長執的基本條件
上帝看重長執的條件不是恩賜才能,而是信仰、品德、家庭、名聲等見證,在提摩太前書3:1-13以及提多書1:6-11提到長執的條件中,只有「善於教導」是屬於恩賜,其餘均是生命的見證。
1.真理的根基
使徒行傳20:28-30「聖靈立你們作全的監督,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,也為全謹慎,牧養 神的教會,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〔或譯:救贖的〕。我知道,我去之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,不愛惜羊。就是你們中間,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,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。」
提多1:9「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,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,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。」
提摩太前書3:6「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,恐怕他自高自大,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裏。」
2.生命的品德
提摩太前書3:3「不因酒滋事,不打人,只要溫和,不爭競,不貪財」
提摩太前書3:8-10「作執事的,也是如此:必須端莊,不一口兩舌,不好喝酒,不貪不義之財;要存清潔的良心,固守真道的奧祕。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,若沒有可責之處,然後叫他們作執事。」
3.家庭的見證
提摩太前書3:4-5「好好管理自己的家,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〔或譯:端端莊莊地使兒女順服〕。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,焉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?」
提摩太前書3:12「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,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。」
提多書1:6「若有無可指責的人,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,兒女也是信主的,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,就可以設立。」
4.情緒的管理
提摩太前書3:3「不因酒滋事,不打人,只要溫和,不爭競,不貪財。」
提多書1:7「監督既是上帝的管家,必須無可指責,不任性,不暴躁,不因酒滋事,不打人,不貪無義之財。」
5.謹守口舌
提摩太前書3:8「作執事的,也是如此:必須端莊,不一口兩舌,不好喝酒,不貪不義之財;」
提摩太前書3:11「女執事〔原文是女人〕也是如此:必須端莊,不說讒言,有節制,凡事忠心。」
提多書1:10-11「因為有許多人不服約束,說虛空話欺哄人;那奉割禮的更是這樣。這些人的口總要堵住。他們因貪不義之財,將不該教導的教導人,敗壞人的全家。」
6.有好名聲
提摩太前書3:7「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,恐怕被人毀謗,落在魔鬼的網羅裏。」
使徒行傳6:3「所以弟兄們,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、被聖靈充滿、智慧充足的人,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。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、傳道為事。」


二、長執的基本共識
舊約上帝吩咐摩西「你從以色列的長老中招聚七十個人,就是你所知道作百姓的長老和官長的,到我這裏來,領他們到會幕前,使他們和你一同站立。我要在那裏降臨,與你說話,也要把降於你身上的靈分賜他們,他們就和你同當這管百姓的重任,免得你獨自擔當。」(民數記11:16-17)目的是要長老與屬靈領導者同受使命、同感一靈、同擔責任。新約初代教會設立長執的目的乃是要分擔使徒治理教會的重擔,使徒行傳6:2-4「十二使徒叫眾門徒來,對他們說:「我們撇下上帝的道去管理飯食,原是不合宜的。所以弟兄們,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、被聖靈充滿、智慧充足的人,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。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、傳道為事。」」
顯然無論舊約的長老,新約的執事,設立的目的都是為了分擔屬靈領導者治理百姓、管理教會的責任,因此長執與屬靈靈導者或牧者之間的關係是生命共同體,是團隊的服事,那麼長執要如何才能分擔牧者的重擔,而不是成為牧者另一種負擔呢?擔任長執的要有的基本共識是什麼?
1.要能夠相處常在一起的人
馬可3:13-14「耶穌上了山,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;他們便來到他那裏。他就設立十二個人,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,也要差他們去傳道,」
2.要能夠同作見證的人
使徒行傳1:21-22「所以,主耶穌在我們中間始終出入的時候,就是從約翰施洗起,直到主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,必須從那常與我們作伴的人中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。」
3.要能有相同心思意念的人
腓力比2:1-5「所以,在基督裏若有甚麼勸勉,愛心有甚麼安慰,聖靈有甚麼交通,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,你們就要意念相同,愛心相同,有一樣的心思,有一樣的意念,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。凡事不可結黨,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;只要存心謙卑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。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,也要顧別人的事。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。」
4.要能在聖靈裡合一的人
以弗所4:1-3「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:既然蒙召,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。凡事謙虛、溫柔、忍耐,用愛心互相寬容,用和平彼此聯絡,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。」
5.要能同心合意興旺福音的人
腓立比1:3-5「我每逢想念你們,就感謝我的上帝;每逢為你們眾人祈求的時候,常是歡歡喜喜的祈求。因為從頭一天直到如今,你們是同心合意地興旺福音。」
6.要能尊重開會決議的人
羅馬書12:17-18「不要以惡報惡;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。若是能行,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。」
7.要能遵守教會誓約的人
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、長執就任時,全體會友共同的誓約:「關於維持教會的秩序,彼此若有過失,應該稟告小會處理,不可到處散播喧嚷,以致影響會之聲譽。」
結論:教會選立長執不是在選執政黨、反對黨的民意代表,而是選立如同亞倫、戶珥扶持摩西,能一起團隊服事的同工(如同內閣團隊),兄姐投票也不是因關係、面子來選擇支持某某人,而是要選擇站在聖經真理的根基上,或許我們會認為依聖經長執的職份、職責、資格、條件,誰能擔任呢?當然我們也不是在選完美無缺的人,但我們卻要禱告求主幫助我們能選出接近符合聖經條件,願意朝聖經的教導來努力,至少對擔任長執有基本共識的人。因此,請兄姐按聖經真理的教導對照你所認識候選人的生命、見證及事奉,加上你個人禱告的感動來投票,讓你手中的票成為上帝的器皿。